关于做好2024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来源:    时间:2024-07-02   浏览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参照上一轮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以下简称“省级教学成果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申报相关文件要求和申报工作经验,为做好我校2024年省级教学成果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省级教学成果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重点奖励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的具有前瞻性、创新性且推广应用效果好的成果。省级教学成果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共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三个等级。

二、申报范围

申报本次省级教学成果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项目原则上是2021年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见教研〔2021〕480号文件)后完成,且通过结项评审(见教研〔2023〕428号文件)的教学成果。

三、申报要求

1.项目(成果)负责人严格按照《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申报等级参考指标》(见附件1)提出申报等级,并向培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申报特等奖的成果负责人须参加答辩。

2.申请人认真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申报书》(见附件2,其中签章不能有遗漏),连同相关成果材料形成一个PDF版电子文档,以“2024年报奖材料_项目牵头高校代码及名称_申请人姓名”格式命名(例如:2024年报奖材料_10463河南工业大学_张三.pdf)。

3.成果材料应与其对应项目的研究内容相关,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论文、著作等须标注有“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Academic Degrees & Graduate Education Reform Project of Henan Province)”和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列入申报材料。

4.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研究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5.各培养单位推荐成果时,在同等水平情况下,要优先推荐长期从事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的教师,特别是研究生导师取得的成果。

6.培养单位遴选审核本单位申报材料后,填写《2024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预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3),将汇总表(WORD版与加盖单位公章后形成的PDF版)和申报材料(PDF版)报送至研究生院。

四、材料 报送

2024年7月10日下午16点前请各学院将(1)报奖材料(2)汇总表,两项材料的纸质版材料报送到研究生院质量科(B411室);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yjsyzlk@haut.edu.cn,不受理个人单独申报。

附件:

1.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申报等级参考指标

2.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申报书

3.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预申报推荐汇总表

4.教研〔2021〕480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立项名单的通知

5.教研〔2023〕428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结项结果的通知


                     研究生院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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