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的通知

发布人:   来源:    时间:2024-07-0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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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凡计划下一年度指导博士生的导师应参加审核。

二、审核程序

由申请招生资格审核的博导本人填报《2024年度博导招生资格审核统计表》(见附表1)并提交符合要求的经费截图至博士授权学科所在学院,经费余额请提交有审核当月日期的我校财务处经费截图电子文件。以博士授权学科所在学院为单位,对照导师任职条件进行审核并填报附表1,签署“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的院级审核意见后交学校复审。

三、审核内容

1、导师教书育人、学术道德表现

博士生导师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职责,近年来的研究生培养质量良好,未出现学术不端等现象。

2、博士生导师年龄规定

自招生当年7月1日算起,能够完整指导一届博士研究生(退休年龄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博士生导师年龄在1969年7月1日以前的,按学校《关于招收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年龄要求的补充规定》(河工大政研〔2022〕2号)文件要求进行招生资格审核。

3、科研经费规定

拟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应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丰富的科学研究经验,当前可支配纵横向科研经费满足:理工类(不含数学和物理学)不少于30万元,文科类和数学、物理学科的不少于10万元,科研经费以审核当月我校财务处查询的可支配经费数据为准。

四、以博士授权学科所在学院为单位报送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

加盖学院公章的统计表;

学校财务系统内导师经费页面完整截图(含导师姓名与查询当日日期),截图务必清晰;

年龄在1969年7月1日以前的,需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见附表2)。

2、电子材料:

统计表电子版与导师经费截图电子版以博士授权学科所在学院为单位,打包发至研究生院培养科信箱:yjspyk@haut.edu.cn

打包电子文件命名:学院编号+学院名+2024年度博导招生资格审核材料 (例:101粮油食品学院2024年度博导招生资格审核上报)。

3、材料报送时间:

以博士授权学科所在学院为单位,7月8日下午五点前交纸质材料至行政楼B412研究生院培养科,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发送指定信箱。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24年7月1日


附件:

附表1:2024年度博导招生资格审核统计表

附表2: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

附件3:关于印发《河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河工大政研〔2022〕12号)

附件4:《关于招收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年龄要求的补充规定》(河工大政研〔202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