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河南工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和《河南工业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换届方案》(以下简称《换届方案》),现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换届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成、设立原则与委员任职条件见《换届方案》(见附件1)。
二、各单位按照《换届方案》和《河南工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的具体设置及分委员会委员产生方法,填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推荐名单》(见附件2,以下简称《推荐名单》)。
三、各单位于12月15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名单》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研究生院学位科B411),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各单位在换届过程中若有问题,请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李海旺
联系电话:67756207/18623717826
电子邮箱:xwglk@haut.edu.cn
附件:
1、河南工业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换届方案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推荐名单
3、河南工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
4、涉及学院名单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