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请人: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申报工作的通知》,河南省教育厅开展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以下简称“省级教学成果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本次省级教学成果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项目原则上是2019年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后完成,且通过结项评审的教学成果; 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第二批鉴定结项通过的教学成果亦可申报。(通过结项的项目清单见附件3)。
二、申报要求
1.成果材料应与其对应项目的研究内容相关,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论文、著作等须标注有“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Academic Degrees & Graduate Education Reform Project of Henan Province)”和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列入申报材料。
2.在同等水平情况下,长期从事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的教师,特别是研究生导师取得的成果优先。
3.项目(成果)负责人严格按照《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申报等级参考指标》(附件1)提出申报等级,申报特等奖的成果负责人须参加答辩。
三、申报方式
1、申请人认真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申报书》(附件2,其中签章不能有遗漏),连同相关成果材料形成一个PDF版电子文档,以“2021年报奖材料_10463 河南工业大学_申请人姓名.pdf”格式命名。
2、申请人登陆“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与监督系统”(网址:http://zlbz.xwb.haedu.gov.cn,开放时间:2022年1月20—21日),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申报材料,系统登陆账号另行通知。
附件:
1.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申报等级参考指标
2.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申报书
3.可申报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