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来源:    时间:2021-09-29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按照《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教办资助〔20214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2018201920202021级全体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取得河南工业大学正式学籍、按期注册、表现优异、在规定标准学制年限内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评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二、评选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在认真落实学校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培养单位和导师的评价意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评审标准,细化评审要求,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评审工作。通过奖学金的评定确实起到奖优助学、奖优促学,切实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和培养质量。若发现培养单位或研究生个人在奖学金评比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经查证属实,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取消个人当年各类评奖评优资格。

三、学业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申请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精勤求学,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如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者,取消当年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

1)研究生修业年限超过学校规定的标准学制年限;

2)休学、留级、公派出国或出境等;

3)凡学位课成绩有70分以下、非学位课成绩60分以下者;

4)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

5)考试作弊或评定中弄虚作假;

6)有剽窃他人成果,伪造数据学术不端行为等。

四、评审规则

具体参照《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1),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细则,开展评审工作。

五、材料报送要求

博士研究生的国家学业奖学金分推荐名额和竞争名额,竞争名额的推荐表及相关支撑材料于10月10日11:00前报送行政楼B412,由研究生院组织竞争名额的评审。博士的校级奖学金待国家学业奖学金确定后,剩余的学生为校级奖学金。

硕、博士的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

报送方式:将附件中的申请审批表、汇总表、评审总结报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haut.edu.cn;10月1412时纸质版报送到办公楼B412房间。

联系人:张东霞;联系电话:67758629

六、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929—10月10日,各学院宣传、申请、评审、公示和数据录入阶段。10月1012时截止数据录入上报工作。

10月11—10月15日,为学校公示、审核数据阶段。各学院根据学校要求修正上报数据和材料。10月1412时截止各学院数据、纸质材料修改上报及数据录入工作,学校确定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初审名单。

10月18—10月20日,为省资助中心审核、高校修改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最终数据阶段。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实名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

电话:67758629(研究生院) 67756978(纪委监察处)

电子信箱:yjs@haut.edu.cn;jwb@haut.edu.cn。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送河南省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审查确定。

附件:

附件1:《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22021年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

附件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4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5xx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总结报告




研究生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二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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