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来源:    时间:2021-09-29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教办资助〔20214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将进行2021年度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奖励标准

2018201920202021级全体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中评选2021年度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每人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每人2万元。详见《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

二、评定程序

1、各学院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参照《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细则,开展评审工作。

2、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步评审。

3、各学院应对获奖学生初选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同时将汇总表及相关评审材料报研究生院。

4、研究生在全校范围内再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对于不符评选要求或申报材料填报不符规范的,省教育厅将直接取消申请学生获奖资格,相应奖励作废。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报送种类、数量及格式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1份及电子版,格式见附件2(双面打印成A4幅面)。

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一式1份及电子版,格式见附件3(打印成A4格式)。

3、学院成立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1份及电子版。

4、学院制定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1份及电子版。

5、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1份及电子版,报告要全面反映申报情况、评审工作开展情况、评审结果、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二)材料填报要求

1、各学院上报的申请表和汇总表均须加盖学院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送材料将不予接收。研究生院再组织竞争指标的专家评审,最后确定竞争指标的具体人选。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需双面打印、工整填写,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

3、“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字数尽量填满,不留空白。

4、“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不得由其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导师本人。

5、“评审情况”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填写,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

6、“基层单位意见”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7、“培养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学校公章,不得以其他部门印章代替。

8、表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不得以私章代替。申请表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或扫描件。

四、名额分配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竞争名额统一由研究生院组织评审,竞争名额的推荐表及相关支撑材料于10月10日11:00前交研究生院B412

五、时间安排

929—10月10日,各学院宣传、申请、评审、公示和数据录入阶段。10月1012时截止数据录入上报工作。

10月11—10月15日,为学校公示、审核数据阶段。各学院根据学校要求修正上报数据和材料。10月1412时截止各学院数据、纸质材料修改上报及数据录入工作,学校确定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初审名单。

10月18—10月20日,为省资助中心审核、高校修改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最终数据阶段。

人:张东霞           联系电话:0371-67758629

   点:办公楼B412     邮 箱:yjs@haut.edu.cn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实名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

电话:67758629(研究生院) 67756978(纪委监察处)

电子信箱:yjs@haut.edu.cn;jwb@haut.edu.cn。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送河南省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审查确定。


附件:

1.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2.河南工业大学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2021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5.XXXX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总结报告封面



研究生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二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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