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积极筹备召开学校研究生教育会议,推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更好地调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激励研究生师生提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表彰近年来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业绩的集体和个人,学校决定评选2016-2020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单位
我校所有独立招收并完整培养过一届研究生的培养单位。
(二)先进个人
在 学科建设、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岗位工作满二年,包括研究生导师、任课教师、学科骨干、研究生管理人员、研究生辅导员和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研究生中评选优秀研究生标兵。
二、评选名额
1.先进单位:5个;
2.研究生导师、任课教师:现有研究生导师和任课教师的10%;
3.研究生:现有在校研究生数的10%;
4.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或工作人员:各博士学位培养学院2人,其他研究生培养学院1人。
1-2中的数据以2020年底数据为准。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1.坚持党的教育路线、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领导干部团结协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推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改革思路清晰,措施得力,效果显著。
3.重视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责任,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研究生管理工作中,积极组织参加学校举办的相关活动。
4.注重研究生培养质量,在加强学科建设、改善培养条件、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方面取得成功经验;研究生培养方法有所创新,培养质量高,培养的研究生在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方面取得突出成就。
5.能够高质量地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招生管理、培养方案制订、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等方面,有规章,有措施,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各环节工作成效显著。
6.积极开展科教产教融合育人、交叉融合育人和国际化育人工作,联合培养工作成效显著,重视发挥“三助一辅”对研究生能力培养的重要作用。
7.研究生培养质量优良,毕业研究生就业率高,社会评价和反映良好。
8.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配备齐全,结构合理,职责分明;管理工作规范到位,制度完善并能严格执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高,服务意识强,工作作风扎实认真,努力钻研管理业务,爱岗敬业,日常管理工作绩效突出;近5年来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研究生稳定安全事故、招生工作事故、学术不端行为、抽检“有问题学位论文”等情况;
(二)先进个人
教职工:
1.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工作原则性强,开展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3.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尊重研究生,关爱研究生;
4.熟悉和掌握研究生教育管理的一般规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运用科学管理方法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的能力;
5.按时参加学校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活动和培训,并按要求优质、高效地完成各级单位部署的工作任务,无失误、延误现象;
6.在工作中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能积极探索研究生管理工作中的新思路、新方法,并能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7.及时了解研究生思想、生活、学习和科研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8.注重工作总结、工作研究和工作探索;
9.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发生责任事故,师生满意度高。
优秀研究生标兵: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党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学业成绩优秀。刻苦学习,努力钻研,学习成绩优异;崇尚科学,遵守学术道德,科研成果突出;
3.带头作用突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文体竞赛、创新创业等活动,做出突出成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师生高度认可。牢记党的宗旨,乐于奉献,积极关心同学、帮助同学,在师生中形象好、威信高;自我要求严格,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受到师生广泛赞誉;
四、评选步骤
(一)单位申报与推荐:组织申报,学院初评和公示,推荐人员填写《河南工业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河南工业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学校评选:学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核,确定初选名单,进行公示。
(三)表彰奖励:确定最终获奖名单,予以表彰。
五、其他事项
(一)工作要求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是进一步深化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促进研究生教育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申报和推荐工作。
(二)材料报送
2021年5月10日前,纸质版由各培养学院审核后统一报送:电子版申报表、推荐表和汇总表发送至yjs@haut.edu.cn。
联系人:薛老师,联系电话:0371-67756332。
附件:
1.河南工业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2.河南工业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3.先进个人推荐信息汇总表
河南工业大学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