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经费实行“经费包干、跨年度滚动、专款专用、超支不补”的原则,采用学校(研究生处和财务处)、院(部)、研究生导师三级管理。[详细]
河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第一条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详细]
第一条 总则 硕士学位论文是体现研究生教育水平的主要标志。[详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我校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学位...[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