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依据国家制定的《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公开出版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关于制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并根据我校学位点动态调整结果,各学院结合学科发展、人才培养需要,编制2025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2025级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统一说明
(一)博士研究生公共基础课制定见下表:

(二)博士研究生学术实践环节制定见下表:

(三)博士研究生其他课程设置
请博士点所在学院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对博士研究生所修学分和课程的要求进行设置。
二、编制2025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统一说明
(一)硕士研究生公共基础课基础信息见下表:

(二)《英语口语I》(课程编号003)排课学期调整如下:
因学校外教师资紧张,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公共基础课《英语口语I》安排在第1学期。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公共基础课《英语口语I》安排在第2学期,粮油食品学院请联系研究生院确认此课排课学期。
(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编制要求如下:
1. 总学分不低于32学分。
其中学位课总学分不低于18学分:公共基础课不低于8学分,专业基础或专业必修课学分不低于10学分。
2. 需开设学术实践,包含《学术报告与研讨》《创新实践》各1学分,此环节不计算学时,具体要求如下:

(四)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编制要求如下:
1. 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需开设实践环节,包含《学术报告与研讨》《专业实践》。
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明确提出:“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依据以上指导意见,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学院需在培养方案中制定合理的培养环节与学分。(详见附件1、附件2)
此环节不计算学时,具体要求如下:

2. 工程类硕士专业(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8,第三位为5及5以上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课程学习和专业实践总学分应不少于32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24学分)(详见附件1、附件2)。
其中学位课总学分不低于18学分:公共基础课不低于8学分(包括《工程伦理A》1学分,《工程伦理B》1学分,共2学分),专业基础或专业必修课学分不低于10学分。
3. 其他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总学分要求不低于30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不低于6学分,学位课总学分不低于18学分。实践环节需包含《学术报告与研讨》(1学分)与其他专业实践类环节(课程数量与学分由学院自定)。

(五)校级硕士研究生公选课组
1. 校级公选课统一修改上课时间
为避免新生入校制定培养计划后再安排校级公选课时出现与各学院已排定的专业课上课时间冲突,请开设校级公选课的学院负责人在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内的“培养-基础信息-课程信息维护”中,将校级公选课的“开课季节”统一改为“秋季”。并在制定2025级培养方案时,校级公选课上课学期统一设置为第3学期。
2. 2025级研究生需选修不低于2学分的校级公选课。
(六)因校级公选课组中包括图书馆所开设的《信息检索与利用》,与各学院自主开设的《信息检索》课程不冲突,各学院可自主决定是否保留自设课程《信息检索》。
(七)若上级主管部门、专业教指委对学分和课程有最新要求的,请按相关要求设置。
三、其他专业课程培养方案修制定要求(不做修改的可不参考此条)
除上述相关课程学时学分修订要求之外,如培养学院需要对其他专业课程进行修订,请组织校外专家(建议有国家或省相关学科评议组或专业教指委成员参与)进行专家论证,并撰写《**学院**专业2025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定说明》与《专家论证意见》,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交纸质版与电子版至研究生院备案。
四、完成时间与其他要求
1. 审核通过的2025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终版上传至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截止时间:2025年8月30日。
2. 《**学院**专业2025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定说明》与《专家论证意见》提交时间:
电子版:2025年8月30日前发送邮箱:yjspyk@haut.edu.cn
纸质版:2025年9月6日下午5:00前
地 点:研究生院 培养科B412
3. 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高度重视2025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制定工作,如有疑问请咨询研究生院培养科。
联 系 人:牛老师
联系方式:0371-67756269
附件1《关于制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附件2《关于制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的说明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