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 相关文件修订的意见征集通知

发布人:   来源:    时间:2025-04-23   浏览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制定的《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94 号)《河南工业大学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整体规划》《河南工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一流学科建设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水平,优化导师队伍结构,提升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将对研究生导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相关文件进行修订。

一、修订背景与依据

(一)年龄审核标准的修订

国家政策调整: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94 号),体现自愿、弹性原则, 2025 年起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相关文件对研究生导师年龄的规定内容进行修订

科研项目审核标准的修订

学校发展需求: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十五五期间实施研究生育人质量提升行动做好充分的准备,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需强化高水平科研项目经费保障、逐步完善退出机制。相关文件对科研项目的时效性等内容进行修订

、修订文件

1.《河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河工大政研〔2021〕19 号)

2.《河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实施意见》(河工大政研〔2022〕12 号)

3.《关于招收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年龄要求补充规定》(河工大政研〔2022〕2 号)

、征求意见范围与方式

征求范围:全校研究生培养学院、全校教师。

征求方式教师可对相关文件提出修订意见与建议,并提交至教师所在学院,各学院组织讨论并汇总意见与建议。

反馈方式:

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提交。

1.书面意见:

请各学院将意见与建议的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至行政楼 B412 研究生院培养科

2.电子版文件发至邮箱 yjspyk@haut.edu.cn

文件命名:邮件主题与文件名请按下面范式书写

学院编号+学院名称+研究生导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文件修订意见+时间

例:101粮油食品学院-研究生导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文件修订意见20250425

3.征集意见截止时间:2025 年 4 29 17:00。

附件:

1.人社部 中组部 财政部《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

链接:https://rsc.haut.edu.cn/info/1024/10061.htm

2.《河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河工大政研〔2021〕19 号)

3.《河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实施意见》(河工大政研〔2022〕12 号)

4.《关于招收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年龄要求补充规定》(河工大政研〔2022〕2 号)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2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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