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办研〔2024〕391号)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一)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间在省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论文。
(二)下列学位论文不得参加本年度评选:
1.曾参加过全省此类评选的学位论文。
2.涉密学位论文。
3.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紧跟学术前沿,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反映本学科领域研究的最新进展,对推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2.在理论及研究方法上具有创新性、领先性,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或广阔的应用前景。鼓励多元化,根据实际开展具有前沿性、应用性、跨学科的探索。
3.资料翔实、论据充分、论证严谨、逻辑缜密、表述规范。
4.分类评价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博士论文。学术学位博士论文评价重点为学术独创性和原始创新能力。专业学位博士论文
突出实践性,在解决行业产业实际问题、实践中提炼科学问题以及技术创新上有鲜明体现。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具有较大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对推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具有较大作用。
2.在理论及研究方法上具有较强创新性,研究成果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资料翔实、论据充分、论证严谨、逻辑缜密、表述规范。
4.分类评价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论文。学术学位硕士论文评价重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学术创新能力。专业学位硕士论文评价重点为行业产业应用情况和实践创新能力。
三、评选程序
1.推荐人员
按照2024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指标推荐。推荐名单见公示名单。
2.专家评审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结果公示
专家评审结果在省教育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发文公布
经公示无异议后,省教育厅发文公布2024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作者与指导教师名单,并为作者及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四、材料报送
(一)材料清单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论文。论文首页统一使用《2024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参评论文封面》(附件1),论文正文及页眉中需隐去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致谢、作者及导师姓名、学位授予单位名称等信息(整篇论文中不得含有任何体现学位授予单位、作者及导师姓名的信息)。论文命名规则见附件2。
2.《2024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3)。不需盖章,经研究生院汇总后统一处理。命名加学院前缀。
3.《2024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附件4)。
(二)报送方式
请各学院整理、审核无误后,于12月30日上午12点前以学院为单位由研究生负责人将申报材料发送至xwglk@haut.edu.cn。逾期未报送,视为放弃。
五、相关要求
要确保论文内容不涉密且可在互联网上公开评审,要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失范行为的审查力度。
附件:
1.2024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参评论文封面
2.参评材料命名规则
3.2024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4.2024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