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24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发布人:   来源:    时间:2024-12-24   浏览


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研究生将对2024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量进行统计与审核。包括研究生课堂教学及导师指导工作量的统计与核对。具体安排如下:

一、统计内容

2024研究生课堂教学及导师指导工作量。

依据附件1《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及指导工作量计算方法》(河工大政研[2023]15号,对我校教职工承担2024年度研究生课堂教学的教学工作量与研究生导师的指导工作量进行统计与审核,确认2024年我校教职工课堂教学及导师指导工作量标准学时。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与安排本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量的统计与核对将相关文件通知到参与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每位教师。

二、统计范围

1.人员范围:我校参与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教职工。

2.统计单位:以研究生培养学院为单位进行统计与核对。行政部门的研究生导师请参与学科所在学院的工作量统计与核对,不接收个人的统计与核对数据。

2.时间范围: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2024年上半年)和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2024年下半年)。

3.研究生课堂教学课程范围:研究生培养学院为研究生完成的教学任务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下面简称为:研究生系统)内2024年所含两个学期的培养计划执行为准。统计范围包括本学院教师为研究生开出的所有课程,含公共基础课(外语、政治理论课)、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校级公选课以及实践课

三、工作安排

1.学院核对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通知本学院参与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我校教职工核对2024年研究生课堂教学及导师指导工作量并将汇总核对结果填在附件2《2024年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表》(此表只填写首页表格所列本学院的数据与后面Sheet表格中本学院的那一页,非本学院表格空着)。

特别提醒:学院进行二次分配的调整结果不要影响统计总数,且只用于学院内部年底绩效的分配,评职称与其他需要认定工作量时,研究生院以系统导出的原始数据为准。

2.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认定无误后,汇总各项数据提交至学校相关部门。

3.递交材料要求

  ① 质版《2024年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表1份,加盖学院公章领导签字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B412。

  ② excel文件电子版与盖章签字纸质版的PDF扫描文件,请打包发送到培养科信箱:yjspyk@haut.edu.cn (文件名务必加注学院名称,如:101粮院-2024年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4.截至时间

以上材料提交截止到 2024年12月31日下午5:00。

四、统计与审核办法

1.研究生课堂教学及导师指导工作量统计与审核办法

研究生系统内课堂教学及导师指导工作量计算办法依据附件1 《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及指导工作量计算方法》(河工大政研[2023]15号计算统计2024年度研究生课堂教学及导师指导工作量,研究生院从研究生系统中导出,请各学院负责老师联系培养科孔老师领取数据进行核对。

  ① 课堂教学工作量核对与汇总以课程归属学院为单位进行

研究生任课教师认真核对本人2024年的研究生课堂教学工作量如某门课程由多位教师共同承担,研究生系统内按分配在各教师名课程讲授学时计算标准学时数如系统内排课时没有进行课时分配,工作量的计算与后期认定都计在系统内所排主讲教师名下。

  ② 究生导师指导工作量统计以学生培养学院为单位进行。

究生导师指导工作量只计算在研究生第一导师名下;A学院名义进行招生,但在B学院培养,指导工作量在B学院统计只计算在研究生第一导师名下A学院不重复统计

附件:

1.《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及指导工作量计算方法》(河工大政研[2023]15号)。

2.《2024年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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