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实施意见》(河工大政研〔2022〕12号)与《河南工业大学青年人才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绿色通道”实施办法》(河工大政研〔2024〕14号)文件精神与要求,结合各博士学位授权学院制定的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经个人申报、人事处、科技处、社科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对申报人员业绩与资格审核,各申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评与推荐,各申报学院互审互查申报材料、师德师风评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复审等环节,现将2024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到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67756269。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