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来源: 时间:2024-08-29 浏览 次
依据《河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实施意见》(河工大政研〔2022〕12号),经个人申报,人事处、科技处、财务处、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相关部门对申报人员业绩与资格审核,化学化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评与推荐,研究生院复审等环节,现将符合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的申报人员进行材料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8月3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到研究生院,联系电话:67756269。
研究生院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