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确保我校研究生导师相关工作的顺利展开,学校将开展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积极配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师德师风考核
全面考核研究生指导教师立德树人职责,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方面为人师表,在招生、培养、就业等环节认真履行指导教师职责。
研究生指导教师在近一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暂停其招生,由研究生院建议取消其导师资格,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一)导师在政治立场、道德品行方面出现严重问题,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二)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被国务院学位办、省学位办抽检认定存在问题的;
(三)导师或所指导的研究生学术道德不良,在学术上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具体资格条件
(一)年龄条件:
出生日期在1967年7月1日之前的导师将不再分配三年制2024级硕士研究生;出生日期在1966年7月1日之前的导师(不包含学校人事处认定的延退人才或省委组织部认定的B类以上人才)将不再分配二年制2024级硕士研究生;超过上述年龄日期的校内导师参加本次招生资格审核请参看附件《关于招收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年龄要求补充规定》(河工大政研〔2022〕2号)的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填写《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
特殊人才的延聘与招生资格,以当年人事处文件为准。
(二)职称与学位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副教授(或相当)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经费要求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参考《河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河工大政研〔2021〕19号)中所制定的经费要求,以及各学院制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实施细则中有关经费的要求,以导师考核当月可支配经费数据为准,依据包含当月日期的财务处经费管理页面截图(明确显示本人纵、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进行审核。
四、系统内导师信息填报要求
请各位参加招生资格审核的导师在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内确保以下三个板块内容填写完整:
(一)教师基本信息
(二)导师基本信息
(三)导师风采维护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系统管理员负责审核申报导师的信息填报是否完整。
五、学院审核并公示
参加招生资格审核的导师需向所在学院提交:
(一)博士学位或者具有副教授(或相当)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二)含审核当月日期的财务处经费管理页面截图;
(三)各学院所制定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实施细则中要求的其他审核材料。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请依据校发文件与本学院制定的文件进行2024级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的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六、报送材料与完成时间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需提交以下材料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1.《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汇总表》
文件命名:学院编号+学院名称+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yjspyk@haut.edu.cn;纸质版一份,盖学院公章报研究生院存档。
2.校内满足条件的超龄导师填报《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后,纸质版交由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审核通过后,再报研究生院复核。
3.电子版支撑材料:申请人博士学位或者具有副教授(或相当)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有审核当月日期的财务处经费管理页面截图。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审核各位导师的上述两项支撑材料,并报研究生院存档。
文件命名:学院编号+学院名称+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支撑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yjspyk@haut.edu.cn。
4.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请于4月30日前完成本项工作。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附件1:《河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河工大政研〔2021〕19号)
附件2:《关于招收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年龄要求补充规定》(河工大政研〔2022〕2号)
附件3:《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新版
附表 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