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河南省《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双一流”创建工程的意见》(豫发〔2022〕3 号)、《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豫教研〔2021〕7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围绕学校“12357新时代筑峰工程”和内涵发展“八大战略”等重大部署,决定开展2023年河南工业大学“双一流”创建—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项目(以下简称“2023年校级‘双一流’创建研究生培养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校级“双一流”创建研究生培养质量工程项目包括:课程思政教学团队建设专项、研究生培养创新平台建设专项、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提升专项、教育教学质量改革专项、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专项、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基地建设专项。
二、申报范围
全校相关学院。
三、申请条件和项目任务
所有申报项目须体现学校粮食办学特色,能够支撑我校“双一流”创建。
(一)课程思政教学团队建设专项
课程负责人应为“双一流”创建和支撑学科在编在岗教师,具有高级职称、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及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成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项目任务:获批省级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团队,省级学术硕士研究生课程,省级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省级学术博士研究生课程。
(二)研究生培养创新平台建设专项
申请人须为“双一流”创建和支撑学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同期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期新立项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在其他立项项目里做组员,项目负责人未完成已承担项目前,不得申报新项目。一经发现,取消所有项目申报资格。不得将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以不同申请人名义提交申请。否则,学校将以学术不端行为处理。
项目任务:申报国家级、省级大学生挑战杯、科技创新、创新创业等项目1项;同时研究生第一作者(共同一作时排名第一)发表中科院1区论文2篇。
须由项目负责人的研究生导师负责项目指导和经费管理。
(三)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提升专项
申请人须为“双一流”创建和支撑学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同期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期新立项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在其他立项项目里做组员,项目负责人未完成已承担项目前,不得申报新项目。一经发现,取消所有项目申报资格。不得将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以不同申请人名义提交申请。否则,学校将以学术不端行为处理。
项目任务:优秀学位论文培育项目要求获省级优秀学位论文,或者博士研究生第一作者(共同一作时排名第一)发表中科院1区论文2篇,硕士研究生第一作者(共同一作时排名第一)发表中科院1区论文1篇;发表TOP期刊论文需要研究生第一作者(共同一作时排名第一); 申请/授权发明专利需要研究生第一或者导师第一研究生第二;优秀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项目需要以研究生第一作者(共同一作时排名第一)发表中科院1区论文2篇或TOP期刊论文3篇,另参加国内会议1次并做报告;优秀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项目需要以研究生第一作者(共同一作时排名第一)发表中科院1区论文1篇。
须由项目负责人的研究生导师负责项目指导和经费管理。
(四)教育教学质量改革专项
项目负责人应为“双一流”创建和支撑学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在岗教师或管理人员,具有较为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水平。鼓励专门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申报,具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经历5 年以上的专职人员申报可不受职称、学历、研究生培养经历限制。
项目任务:获省部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获批省部级研究生教学质量改革项目;校级研究生教学质量改革项目必须按省级要求申报省级研究生教学质量改革项目。
(五)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专项
课程负责人必须是承担本课程实质性教学工作的主讲教师,应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具有高级职称、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及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的教师。除课程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研究及教学团队成员人数不得超过5人。
项目任务:获批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
(六)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基地建设专项
合作各方具有实质性、制度化合作关系,并正式签署合作协议,明确各方在合作中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合作各方以适合研究生培养需要的研发项目为合作载体,研究生直接参与项目的程度高。合作单位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人才队伍,较好的科研设备、较多的科研项目和比较充足的科研经费,以及规范的科技和人才管理制度。联合培养的研究生人数、名单、研究方向明确,具有专门的联合培养方案及培养管理办法。研究生培养高校应聘任合作单位中具有较高政治思想素质、较好理论基础、较强专业能力、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研究生兼职导师,并颁发聘书,明确职责,提供相应的待遇与报酬。合作各方在研究生培养的课程学习、调查研究、社会实践、论文选题、科研指导、论文答辩把关、条件保障、生活管理等方面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合作协调,管理规范。
项目任务:新增并完善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基地1项,培养研究生200人次。
四、建设周期
入选2023年校级“双一流”创建研究生培养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周期均为1年。
五、申报程序
(一)学院推荐
“双一流”创建学科成员单位要严格依据各项目申报条件和建设任务,立足学院优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项目遴选推荐申报工作,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后,填报《2023年校级“双一流”创建研究生培养质量工程项目汇总表》(见附件压缩包),学院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为PDF文件,以“XX学院2023年校级“双一流”创建研究生培养质量工程项目汇总表”为文件名,发到研究生院质量科邮箱yjsyzlk@haut.edu.cn。
(二)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专家组提出项目申报推荐名单。
(三)立项公示
专家评审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报学校审核立项。
六、申报材料和报送
项目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准确,内容精练,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
(一)材料清单
1.课程思政教学团队建设专项
申报材料包括:《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团队建设专项申请书》(见附件压缩包)及有关佐证材料。
2. 研究生培养创新平台建设专项
申报材料包括:《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平台建设专项申请书》(见附件压缩包)及有关佐证材料。
3. 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提升专项
申报材料包括:《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提升专项申请书》(见附件压缩包)及有关佐证材料。
4. 教育教学质量改革专项
申报材料包括:《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提升专项申请书》(见附件压缩包)及有关佐证材料。
5. 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专项
申报材料包括:《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专项申请书》(见附件压缩包)及有关佐证材料。
6. 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基地建设专项。
申报材料包括:《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基地建设专项申请书》(见附件压缩包)、建设方案、基地联合建设协议书。
(二)格式要求
1. 所有申报材料须报送PDF格式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完全基于加盖学院公章后的原始材料生成,且一个项目的所有申报材料(申请书、佐证材料等)应在材料目录的索引下对应生成一个电子文档。
2. 申报材料命名规则:
(1)课程思政教学团队建设专项
命名样例:2023年课程思政教学团队建设专项申报_XX学院_张三_课程名称.pdf。
(2)研究生培养创新平台建设专项
命名样例:2023年研究生培养创新平台建设专项申报_XX学院_张三_课程名称.pdf。
(3)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提升专项
命名样例:2023年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提升专项申报_XX学院_张三_课程名称.pdf。
(4)教育教学质量改革专项
命名样例: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改革专项申报_XX学院_张三_课程名称.pdf。
(5)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专项
命名样例:2023年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专项申报_XX学院_张三_课程名称.pdf。
(6)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基地建设专项
命名样例:2023年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基地建设专项申报_XX学院_张三_课程名称.pdf。
(三)纸质版材料报送
1.各类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压缩包),A4双面打印,一式3份。
2.项目佐证材料,单独装订成册,A4双面打印,一式1份。
3.申报汇总表,1份。
(四)电子版材料报送
1. PDF格式电子文档
项目申请书、佐证材料、申报汇总表电子文档应完全基于原始材料生成,文档命名格式按文件要求,文档大小不超过20M。
2. Word格式电子文档
为便于汇总统计,须同时报送与PDF格式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的项目申请书、申报汇总表Word格式电子文档。
(五)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各学院请于2023年5月22日报送相关材料,报送地点研究生院质量科(B411室)。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至yjsyzlk@haut.edu.cn。不受理个人单独申报。
七、其他事宜
1. 各单位要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项目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 2023年校级“双一流”创建研究生培养质量工程项目资助额度根据上级资金拨付情况确定。
3. 往年立项的省级、校级研究生教研类项目,不得以原题申报。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371-67756272。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