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有关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学位办〔2022〕21 号)、《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通知》(豫学位办〔2022〕3 号)等文件精神,拟将艺术专业学位(1351)授权点调整为设计专业学位(1357)授权点,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2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研究生院反映。
电话:0371-67756272;邮箱:yjsyzlk@haut.edu.cn; 地点:办公楼B411室。
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