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级、2021级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专业领域的通知

发布人:   来源:    时间:2022-10-08   浏览


根据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工程教指委〔20211号)文件的精神(http://meng.tsinghua.edu.cn/wjfg/jzwwj/6001.htm),现就我校按照专业类别招生、已经在读的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专业领域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

2020级、2021级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等6种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时间

108-1017

三、工作流程

1. 在充分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各培养单位做好统筹及确认工作。申请人可以转入指导性目录的专业领域,也可保持现状不变,按照现专业学位类别进行培养管理。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见附件1

2. 有变更意愿的硕士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填写《按照专业学位类别招生的在读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进入指导性目录专业领域申请表》(附件2),提交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汇总。各学院于10月17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本单位《***学院工程类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进入专业领域申请报告》和《**学院工程类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进入专业领域申请汇总表》(附件3,名单按照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纸质申请报告须包含所在学院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专业领域整体情况统计,汇总表和申请报告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xwglk@haut.edu.cn。未在上报调整名单里的学生,默认为自愿申请按原专业学位类别进行培养。

3. 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将在学信网和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对相关研究生进行专业领域变更。

四、工作要求

1. 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一位涉及到的学生,做好统筹协调及政策解释工作,充分保障学生权益。同时应要深入推进培养模式改革,加快完善体制机制,建立有利于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和培养模式,不断提高培养质量。

2. 本次调整后,在国家无新政策情况下工程类专业类别(领域)不再予以变动。

研究院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