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来源:    时间:2021-11-03   浏览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适应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请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位点发展需要、研究生现有规模与培养条件,依据《河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稿)》(见附件1),推荐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候选人。

申报者应填写“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见附件2),备齐有关证明材料(立项证明复印件、论文及收录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个人科研经费财务系统经费截图等。其中,个人科研经费财务截图应加盖财务处红章)。简况表内上课及指导研究生情况由学院认定;职称、学历情况由人事处认定;学术论文、科研项目、成果获奖等由科技处或社科处认定,上述认定应有相关部门负责老师在简况表相应条目处签字。

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形成推荐决定及会议纪要,将候选人按申报类型及得分高低排序,填写“单位推荐汇总表”(单位盖章、见附件3)。推荐单位应于2021年11月11日17:00前将“单位推荐汇总表”、“个人简况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学位分委员会决议等以学院为单位送交研究生院培养科, 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附件1.河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稿)

附件2.河南工业大学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附件3.河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单位推荐汇总表


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