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6]1号)等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级单位遴选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一)申报成果应集中反映党的二十大以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和重要成果,在人才培养的实践、改革、研究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申报成果主要包括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推进科教融汇与产教融合、促进学科交叉、强化AI 运用、优化课程建设、提升导师教学能力、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完善培养过程管理、深化评价改革、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
二、成果要求
(一)申报成果原则上属于2024、2026 年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获奖成果,同等条件下,特等奖成果优先推荐。
(二)申报成果必须符合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贯穿研究生教育全过程,突出思政课关键作用,实现价值引领与知识能力培养的深度融合。
(三)申报成果须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求,优先支持面向国家急需紧缺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培养成果,特别是在服务党和国家重大决策、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探索前沿科学问题、解决重大社会现实问题和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重要 贡献的成果。鼓励在人才培养模式、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学科交叉、人工智能赋能教育等方面进行原创性探索。
(四)申报特等奖成果应在理论和改革实践中取得重大突破,在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上作出突出贡献,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一等奖成果应在理论和改革实践中发挥重要示范作用,在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上作出重要贡献,在全国或省(区、市)内产生较大影响。二等奖成果应在理论或改革实践的某一方面有 较大突破并发挥良好示范作用,对推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较为显著的成效。
(五)申报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 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六)申报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 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人单位发生变化的,以成果实施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的单位为准,填报时应填现单位及现职务,备注原单位。
(七)已获得过高等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三、遴选程序
(一)符合要求的成果负责人填写申报书、汇总表、政治表现与师德师风自述,组织填写成果完成人知情承诺书等材料,并提交到成果所在单位。各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和成果质量,择优推荐参加学校遴选。
(二)学校依据河南省有关工作要求和下达的推荐指标,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评审推荐结果按上级要求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
四、材料报送
(一)单位提交材料
各单位于2026年6月12日12:00前将《2026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教学成果奖汇总表》纸质版交到行政楼B411,电子版发至yjsyzlk@haut.edu.cn。
(二)成果负责人提交材料
2026年6月12日12:00前将申报书、政治表现与师德师风情况自述、成果完成人知情承诺书纸质版交到行政楼B411,电子版发至yjsyzlk@haut.edu.cn。
教学成果奖附件支撑材料做好准备,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马松林、张书海、江强梅
电话:67756272
附件:1.2026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2026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3.政治表现与师德师风情况自述
4.成果完成人知情承诺书
研究生院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