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要求,结合2025年工作经验,决定开展2026年学位授予点专项合格评估校内预评估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参加校内预评估学位授予点名单详见下表:
河南工业大学2026年学位授予点专项合格评估校内预评估参评名单
序号 | 名称 | 授权层次 | 牵头学院 | 参加教育部评估年份 | 信息表过程数据统计时间段 |
1 | 法学 | 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 | 法学院 | 2026 | 2023年1月1日至今 |
2 | 设计学 | 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 | 设计艺术学院 | 2026 | 2023年1月1日至今 |
3 | 设计 | 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 | 设计艺术学院 | 2027 | 2024年1月1日至今 |
4 | 国际商务 | 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 | 经济贸易学院 | 2027 | 2024年1月1日至今 |
5 | 化学 | 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 | 化学化工学院 | 2028 | 2025年1月1日至今 |
注:1.2026年参加教育部评估的法学、设计学两个学位授予点,全面开展工作,确保今年评估中获得继续授权。
2.设计、国际商务、化学三个学位授予点,对照基本条件,重点做好补缺强优工作,为2027、2028年评估全面做好准备。
二、评估内容
全面评估学位授予点是否达到并持续满足正在执行的学位授予点申请基本条件,是否保障了学位授予质量。评估内容包括培养方向和特色、招生选拔、师资队伍、课程教材、案例教学、科学研究、服务贡献、学术交流、学风建设、条件建设和制度保障等方面,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办学方向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健全“三全育人”体制机制,扎实做好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办学定位方面:具有清晰的办学定位和目标,不断凝练学科专业特色,坚持需求导向,积极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三)质量标准方面:按规定制定并执行本学位点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基本标准,不低于国家制定的《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制定、执行培养方案并适时更新;学位点基本情况原则上应达到2024年发布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
(四)管理制度方面:招生、培养、论文答辩、学位授予环节规定详细、具体,责任主体明确,管理制度完善,特别是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答辩和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建立了研究生分流机制。
(五)师资队伍方面:把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作为导师的首要选聘条件,定期开展导师培训,落实导师教书育人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在专业学位中配备一定比例具有行业经历的专任教师。
(六)教学质量方面:重视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形成课程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机制。
(七)学风建设方面:持续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健全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无重大学术不端事件等。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学位授予点专项合格评估工作关系到学校声誉,关系到今后我校博士学位授予点申报等工作。每个参评学位授予点牵头学院成立专项合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制定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全程推进专项合格评估工作,确保参评学位授予点获得继续授权。
(二)材料提交
1.材料清单
(1)学位授予点基本状态信息表
(2)其他评估材料(信息表相关支撑材料,每个支撑材料文件名“信息表相应代码_材料名称”,并按在信息表出现次序排序。 示例“1-Z010202XXX学位点学位授予质量标准”。)
(3)学位授予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
(4)学位授予点专项合格评估专家考评表
2.材料优化
(1)6月10日前,牵头学院组织专家论证
(2)6月25日前完成材料优化
3.材料提交
上述4项材料提交时间:6月30日上午10前。
纸质版材料1份提交研究生院质量科B411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yjsyzlk@haut.edu.cn
(三)重要说明
学位授予点基本状态信息表,填写的“学科主要方向、学科带头人及中青年学术骨干”,不能与本校其他同类型学位点重复。信息表填写的成果第一完成人,不能与本校其他同类型学位点学科带头人及中青年学术骨干重复。
附件:学位授予点专项合格评估相关表格、文件等材料(另行发送给学院)
联系人:张书海、江强梅
联系电话:0371-67756272
研究生院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