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提交2023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申报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一)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间在省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
(二)下列学位论文不得参加本年度评选:
1.曾参加过全省此类评选的学位论文。
2.涉密学位论文。
3.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紧跟学术前沿,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反映本学科领域研究的最新进展,对推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2.在理论及研究方法上具有创新性、领先性,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或广阔的应用前景。
3.资料翔实、论据充分、论证严谨、逻辑缜密、表述规范。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具有较大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对推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具有较大作用。
2.在理论及研究方法上具有较强创新性,研究成果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资料翔实、论据充分、论证严谨、逻辑缜密、表述规范。
4.优秀学术硕士学位论文和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的评价指标体系不同,学术硕士学位论文评价重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科研创新能力;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评价重点为产教融合及专业实践能力或创作实践能力。
三、评选程序
1.限额推荐
按照2023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指标推荐。推荐名单见附件1。
2.专家评审
省教育厅、省学位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结果公示
专家评审结果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发文公布
经公示无异议后,省教育厅、省学位委员会发文公布2023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作者与指导教师名单,并为作者及其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四、材料报送
(一)材料清单(电子材料)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硕士论文。论文首页统一使用《2023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参评论文封面》(见附件2),论文正文及页眉中需隐去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致谢、作者及导师姓名、学位授予单位名称等信息(整篇论文中不得含有任何体现学位授予单位、作者及导师姓名的信息)。
2.《2023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见附件3);填表人和联系电话均为学院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学院审定打印后,有三处需加盖河南工业大学公章(到研究生院拿盖章申请后,自行到校办A605加盖),扫描生成最终版本按要求命名的PDF文件。
3.《2023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不需盖章,经研究生院汇总后统一处理。命名加学院前缀。
4.严格按照《参评材料命名规则及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字段说明》(见附件5)填写《2023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见附件6)
(二)报送方式
请各学院整理、审核无误后,于9月27日上午10点前以学院为单位由研究生负责人将申报材料发送至xwglk@haut.edu.cn。逾期未报送,视为放弃。
咨询电话:0371—67756207
附件:
1.2023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额表
2.2023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参评论文封面
3.2023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
4.2023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5.参评材料命名规则及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字段说明
6.2023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