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了扎实做好河南工业大学2023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切实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各培养单位按照《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且未参加过评选者的学位论文。
二、推荐名额
硕士:按照时间范围内授予学位总人数的15%推荐。
博士:名额不限。
三、评选程序
参照《办法》中的评选程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严把质量关,认真评审,确保上报的是最优秀的论文,并按论文质量排序,尤其要注意推荐具有创新特色、有较高经济社会效益的优秀论文(有关评选过程的证明材料学院留存备查)。
四、时间安排
9月14日下午五点前将《学院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和完整的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科。逾期未报送,视为放弃。
五、材料报送
报送的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其中申报编号由学院自行编制,由“申报年+学院代码+2位序号”组成,如202210101。博士申报编号前面加B,如B202210101。
(一)纸质材料
1.按《河南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作者简况表》(附件3)、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复印件、学位论文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2.《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4),按学博、学硕、专硕分类排序汇总。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二)电子材料(压缩文件的命名格式:×××学院_优秀论文评选申报)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学位论文(WORD格式);
2.河南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WORD格式);
3.作者简况表(附件3)(WORD格式),其中推荐单位联系方式不需填写;
4.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4)(EXCEL格式)。
以上电子文档请在送交纸质材料前发送到学位科邮箱:xwglk@haut.edu.cn。
(三)其他要求
1.推荐表中最多只能填写5项代表性成果;各项成果均应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且为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博士、硕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推荐单位要准确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确保按此查询信息能查询到该成果。推荐表中的单位承诺及推荐意见不用盖章。
2.报送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应由相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认真审查,并确定其内容不涉密且可在互联网上公开评审。
3.确保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一致性。
4.凡材料不齐全或存在作假行为等,将取消评选资格。
5.所有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不接受个人申请。
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