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25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发布人:   来源:    时间:2025-12-18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研究生院将对2025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量进行统计与审核。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计内容

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量包括研究生课堂教学工作量与研究生导师指导工作量

二、统计时段

2025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量统计时段包含: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2025年上半年)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2025年下半年)。

三、统计范围

1.人员范围:我校参与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教职工。

2.统计单位:以研究生培养学院为单位进行统计与核对。行政部门的研究生导师请在自己学科所在学院进行工作量统计与核对,研究生院不接收个人的统计与核对数据。

3.研究生教学课程范围:研究生培养学院为研究生完成的教学任务,以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下面简称:研究生系统)内2025年所含两个学期的培养计划执行为准。统计范围包括本学院教师为研究生开出的所有课程。

四、计算方法

依据附件1《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及指导工作量计算方法》(河工大政研〔2023〕15号),对我校教职工承担2025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量进行统计与审核,确认2025年我校教职工课堂教学工作量与研究生导师指导工作量标准学时。

1.以系统导出统计数据为准

研究生系统内课堂教学工作量与研究生导师指导工作量计算办法依据附件1《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及指导工作量计算方法》(河工大政研〔2023〕15号)中的规定进行计算与统计。

课堂教学工作量核对与汇总以课程归属学院为单位进行。

研究生任课教师核对本人2025年的研究生课堂教学工作量。

如果某门课程由多位教师共同承担,研究生系统内按分配在各教师名下的课堂讲授学时计算标准学时数;如果系统内排课结果没有进行课时分配的,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与后期职称评定时的工作量认定都记在系统内课程所排主讲教师名下。

研究生导师指导工作量统计以学生培养学院为单位进行。

研究生导师指导工作量只计算在研究生第一导师名下;如以A学院进行招生,但在B学院培养,指导工作量在B学院统计,且只计算在研究生第一导师名下,A学院不重复统计

五、工作安排

  研究生培养学院认真组织与安排本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量的统计与核对,将相关文件通知到参与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每位教师。

1.学院核对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系统管理员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下载本院2025年研究生课堂教学及研究生导师指导工作量,通知本院参与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我校教职工核对,并将汇总核对结果填在附件2《2025年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表》中(此表只填写首页表格所列本学院的数据与后面Sheet表格中本学院的一页)。

特别提醒:学院进行二次分配的调整结果不能超出系统统计的总数,且只用于学院内部年底绩效的分配,职称评审与其他需要认定工作量时,以系统导出的数据为准。

2.递交材料要求

1份纸质文件:纸质版《2025年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表》1份加盖学院公章,院领导签字,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B412。

2份电子文件:Excel统计版与盖章签字版的扫描PDF文件,请将两份电子文件打包发送至信箱:yjspyk@haut.edu.cn

电子文件命名要求:学院编号+学院名称-2025年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量统计

电子文件命名示例:101粮院-2025年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量统计(学院编号请使用学校财务报账所用编号,不要用招生编号)。

3.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无误后,汇总各项数据提交至学校相关部门。

4.截止时间

以上材料提交截止2025年12月25日下午5:00。

附件:

1.《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及指导工作量计算方法》(河工大政研〔2023〕15号)。

2.《2025年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