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级、2023级和部分2021级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专业领域的通知

发布人:   来源:    时间:2023-10-25   浏览


根据我校研究生招生情况,现就我校按照专业类别招生的在读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专业领域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要求

2022级、2023级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等6种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21级未进入专业领域的上述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请各相关学院,充分做好招生要求、就业需求等相关方面的调研,在编制招生专业目录时考虑进入专业领域的必要性,避免每年进行调整。已经申请进入专业领域的研究生不可再申请调回至专业学位类别。

二、申请时间

10月26日-11月8日。

三、工作流程

1. 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研究生培养情况,参考《电子信息等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附件1),结合本单位2021、2022、2023年招生方向和培养方向,明确本单位专业学位类别转领域的范围,并将类别转领域事宜通知到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

在充分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各培养单位做好统筹及确认工作。申请人可以转入指导性目录的专业领域,也可保持现状不变。调整后的学生毕业时,毕业证和学位证中显示的专业名称为领域名称,电子学历注册的专业名称也为领域名称。

2. 有变更意愿的硕士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填写《按照专业学位类别招生的在读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进入指导性目录专业领域申请表》(附件2),提交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汇总。各学院于规定日期前向研究生院提交本单位《**学院工程类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进入专业领域申请汇总表》纸质版(附件3,名单按照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同时发送汇总表电子版至邮箱xwglk@haut.edu.cn。未在上报调整名单里的学生,默认为自愿申请按原专业学位类别进行培养。

3. 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将在学信网和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对相关研究生进行专业领域变更。

四、工作要求

1. 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一位涉及到的学生,做好统筹协调及政策解释工作,充分保障学生权益。2020级-2023级均有学生进入专业领域的学院,请学院组织开展专项研讨工作,深入推进培养模式改革,加快完善体制机制,建立有利于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和培养模式,不断提高培养质量。

2. 本次调整后,在国家无新政策情况下工程类专业类别(领域)不再予以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