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河南省第二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来源:    时间:2020-10-19   浏览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河南省第二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豫学位办〔2020〕6号)文件精神,将开展河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我校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获得博士学位、且有指导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经验的在岗在职人员。

2.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深的学术造诣,具备丰富的人才培养经验。

3.品德高尚,作风优良,处事公道,坚持原则,责任心强,愿意积极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1966年1月1日之后出生),人选原则上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

5.我校担任河南省首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见附件1)符合上述年龄要求的,如本人愿意,省学位办将优先续聘为第二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

二、推荐人数

按照文件精神,每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推荐1人,推荐名单中担任校级领导职务的专家数不超过推荐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我校现有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及名称:0854电子信息、0855机械、0856材料与化工、0857资源与环境、0859土木水利、0860生物与医药、0951农业、1251工商管理、1253会计、1256工程管理、1351艺术、0552新闻与传播、0351法律。

三、推荐材料

请各学院认真填写《推荐为河南省第二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汇总表》(word表格,见附件),务必于2020年10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邮箱:xwglk@haut.edu.cn。




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19日